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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5-08-26】

  景府办字[2010]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已经2010年9月13日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国办发[2006]7号)(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积极推进科学技术教育、普及工作长足发展,形成比较完善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体系,逐步建立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全民创业,为景德镇“进位赶超、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打下坚实基础。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的方针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四大主要行动”、“四项基础工程”,实现全市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有较大发展,公民科学素质明显提高。

  到2020年,我市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条件保障、监测评估等形成完整的体系,全民科学素质在整体上有大幅度提高,达到世界主要发达国家21世纪新的水平。围绕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最关键、最具基础性的问题,实现以下目标:

  ——促进科学发展观在全社会的树立和落实。重点宣传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

  ——以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带动全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未成年人对科学的兴趣明显提高,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较大增强;农民和城镇劳动人口的科学素质有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科学素质水平差距逐步缩小;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在各类职业人群中位居前列。

  ——科学教育与培训、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科普基础设施等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基础得到加强,公民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以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为重点

  1、在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育不同阶段通过实施新世纪素质教育工程,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注重课程的综合性与连贯性;推进新科学课程的全面实施。制订未成年人科学素质实施计划,落实科学素质教育的各项任务,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资源和基础条件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科学教育的评价机制。

  2、针对未成年人不同年龄段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能力,组织课外科技活动兴趣小组,通过开展“校园科技节”、“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技进校园”等课外科技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能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加强“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愚昧迷信的宣传教育,发挥未成年人在家庭和社区科普宣传中对成年人的独特影响作用。

  3、切实提高农村未成年人科学教育水平和质量,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发展针对农村校外未成年人的非正规教育,实施农村未成年人群英计划,开展生活能力和生产技能培训等科普活动。

  4、加强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健全校外科技活动与学校科学课程相衔接的长效机制。重视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重要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创建活动,运用多种方法促进家庭教育全面开展和整体水平的提高。发挥图书馆、实验室、专用教室及各类教学设施和实践基地的作用,广泛利用科技馆、科技类博物馆、青少年科学工作室、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实验室、动(植)物园、高科技型企业和农业科技园、科普教育基地和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科技展教场所,定期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面向未成年人开展科学教育活动,拓宽中小学生知识面和锻炼实践能力。加快科技展教品的研制和装备,加强社区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建设,扩大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的渠道。

  5、繁荣少儿科普创作事业。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文化等机构和团体要加大面向未成年人的科技传播力度,用优秀、有益、生动的科普作品吸引未成年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由市教育局、市科协、团市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以推进农村科普示范工程和提升农民科技致富能力为重点

  1、进一步实施农村科普致富“十百千”示范工程,每年创建一批省、市、县三级科普致富示范村,打造一批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强的先进村级党组织,做大做强一批适应市场需求,带动能力强、服务农民的龙头企业、农业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一批示范作用强、覆盖面广、效益好的支柱产业和科普致富示范基地,组建一支高素质、专业性强的农村科普服务队伍。进一步推进“三培两带”活动,培养一批农村科普致富带头人,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农民科普致富。

  2、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党员基层干部适用技术和市场经济知识培训计划、农业科技入户示范勤务员、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多渠道加大培训力度,建立健全以党校,农村函授大学和农业专业技术协会为重点的培训网络,发挥好农村成人教育机构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

  3、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科技下乡和群众性、广泛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通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特色科普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科普网站、科普展板等科普园地,提高广大农民科学生产和生活的能力。总结推广科技特派员、科技入户、科技110、科普之春(夏、秋、冬)、科普集市、科技咨询服务站、科教兴村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探索形成科技人员为三农服务的长效机制。

  4、开展农村科技,科普示范活动,建立和完善示范体系,深入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活动,重点加强全国科普示范县的村级科普设施建设,各乡(镇)建有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配备科普员;村村建有科普活动站、科普宣传栏,有科普员。结合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动全市行政村开展科普设施建设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发挥好它们的示范作用。

  5、建立健全农村科技教育、传播与普及服务组织网络和人才队伍。大力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基层科普组织、农村科技新型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培育和扶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专业经济组织的建设和发展。充分发挥涉农科技工作者、“科普大使”作用,组织专家和科普志愿者为广大农民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农村培养农民技术员队伍,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传播能力。

  由市农业局、市委组织部、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文广局、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三)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以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提高再就业能力为重点

  1、深入开展“科教进社区”活动,通过开展专家咨询、科普讲座、科普展览、科学知识竞赛等科普活动,推动社区形成树新风、促和谐的社会氛围。通过创新社区科普活动的机制和方式,提高活动的实际效果,推进社区科教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满足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2、围绕每年的活动主题,制定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重点宣传节约资源、保护生态、改善环境、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健康生活、合理消费、循环经济等观念和知识,倡导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工作方式。统筹各类教育资源,充分发挥社区科普学校、市民学校的作用,积极创建各种类型的学习型组织,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教育和培训活动。

  3、加强科普队伍和服务能力建设,健全街道、社区的基层科普组织网络,建立社区科普长效机制。依托各级学会的科普专家和各级“科普大使”队伍与社区建立定向的服务机制,形成实施城镇劳动人口科学素质行动的骨干队伍,引导社区居民开展自我服务。大力推进社区科普学校发展,加强师资培训和教材开发,提高教师队伍的教学质量。

  4、进一步优化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充分发挥各级科协、技协、职教协会和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培训中心等社团、机构的作用,开展各种形式的再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度培训,提高城市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加大企业职工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工作力度,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5、围绕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培养一大批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型、复合型和知识型高技能人才,建立培养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新机制,逐步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基本合理的格局。广泛开展操作比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厂会协作”、“金桥工程”、“讲理想、比贡献”等活动,大力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

  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总工会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以提高科技意识和科学决策水平为重点

  1、认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将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和培训规划,将提高科学素质作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培训教育规划和相关计划的重要内容,将提高学员科学素质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学院的教学计划。在面向领导干部普及科学技术知识的同时,突出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式,增强领导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科学决策的能力。

  2、组织、人事部门在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及公务员录用考试时,要把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列入考试范围。建立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的学习培训制度、培训登记制度,形成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终身学习机制。逐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体系。

  3、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积极参与每年的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和主题科普活动。每年市、县(市、区)有针对性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组织一定场次的科普报告会。

  4、推动各级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及出版机构,以提高领导干部与公务员的科学素质和科学决策、科学管理能力为目标,创办专题、专版、专栏,出版系列丛书。

  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科技局、团市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五)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以促进科学教育课程发展和增强培训功能为重点

  1、深化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改革。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科学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2、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和发展,改进教学方法,以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进一步增强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

  3、加强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采取多种途径,开展中小学和农村成人文化技术科学教育教师培训工作,提高学历层次和实施科学教育的能力,培养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职业能力的科学教育教师。

  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六)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以繁荣科普创作和搭建科普资源服务平台为重点

  1、引导、鼓励和支持科普编创、科技传播等专业机构、团体和人员参与科普创作、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作一批紧扣时代发展脉博、适应市场需求、公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开展优秀作品的推介、展演、展映、展播和展示等活动,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促进科普创作繁荣。

  2、建立将科技新成果及时转化为科学教育、传播与普及资源的传导机制。集成社会已有科普作品的科普信息资源,搭建为基层提供科普挂图、专题科普展览、科普音像、科普报告、科普教育资料等共享和交流科普信息资源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支持、扶持研究开发网络科普的新技术和新形式,开辟具有实时、动态、交互等特点的网络科普新途径。开发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教育动漫产品等。

  由市科协、市文广局、市科技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七)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以提高科技传播力度和推动科普产业发展为重点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充分利用好广播电视科技节目,增加播出时间,提高科普书刊的发行量,大幅度增加科普网站、门户网站、综合性报纸科技专栏的数目和版面。

  2、制定优惠政策和相关规范,积极培育科普文化市场,推动我市科普文化产业的发展。择优扶持影响大、有特色和覆盖率高的广播电视科技栏目以及点击率高的科普网站。鼓励和吸引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与创办广播电视科普栏目、科普网站等,开发与经营出一批内容健康、形式活泼的科普类广播影视节目、书刊、音像制品、教育和游戏软件等,逐步形成多元化的科普文化产业格局。

  3、提高各类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反应能力,指导公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应对突发事件。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为责任单位。

  (八)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以加快科普设施建设和完善科普教育功能为重点

  1、各级政府要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基本建设计划,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加强对科普设施建设的宏观指导,规范科普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现有基础设施的科普教育功能,加快对现有科普教育功能薄弱的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管理改革,完善科普设施的功能,引进和开发适应公众需求的活动项目,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吸引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参与科普活动的需求。落实有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各界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提供捐赠资助、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2、整合利用社会相关资源,充分发挥科研基础设施和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的资源优势,增设科技教育功能,丰富教育内涵。

  3、加大基层公共科普设施建设力度,在城乡社区和有条件的企业建设科普画廊(宣传栏)、科普活动室(站),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等设施,为城乡社区、学校和贫困、边远地区提供科普服务。

  由市科协、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九)加强政策法规、队伍建设与监测评估工作,以落实措施、组建队伍和建立体系为着力点

  1、开展科普事业、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有关政策的专题调研和科普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加强学术交流。制定与相关政策法规配套的实施细则,提出加强我市科普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具体措施,落实和完善扶持科普事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

  2、依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支持科技专家主动参与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依托高等学校培养创作、编辑、组织、策划以及理论研究等各类科普人才;根据科普事业发展需求,改革专业课程内容,为科普事业培养适用人才。

  3、动员广大科技工作者参与农民科技培训、企业技术培训和技术创新成果推广,鼓励、扶持专家学者和科技人员投身于科普创作之中。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高校学生和离退休科技、教育、传媒工作者等的专业特长,培养高素质的科普兼职人员,按科普服务需求组建不同类型的科普志愿者队伍,并对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4、按照《公民科学素质基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纲要》实施的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对公民科学素质状况和《纲要》实施情况的测试评估。开展全市科普统计工作,掌握科普资源概况和配置状况,为政府科普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由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协牵头,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为责任单位。

  四、保障措施

  《纲要》实施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工作量大、难度高,实施的关键在政府推动,核心在全民参与。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

  市政府负责领导《纲要》的实施工作,成立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动员部署和检查监督,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效能考核体系,把提升公民科学素质的成效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的进展情况、所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纲要》的实施工作实行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共同负责的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将科学素质工作的有关任务纳入本部门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纲要》的实施。

  各县(市、区)均应建立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公民科学素质建设规划,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要把实施《纲要》纳入政府议事日程,坚持因地制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级行政机关要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贯彻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加大政府和社会投入,形成多渠道投入机制,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提供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切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逐步提高教育、科普经费的增长速度,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纲要》的顺利实施。

  落实各相关部门实施经费。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纲要》实施任务,按照国家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

  鼓励捐赠,广辟社会资金投入渠道。进一步完善捐赠公益性科普事业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和相关实施办法,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三)广泛动员,全民参与

  广泛开展《科学素质纲要》的宣传和社会动员工作,发挥大众媒体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全体公民参与实施《纲要》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公民作为科学素质建设参与主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科学、鼓励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风尚。

  (四)协调联动,注重实效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合理确定实施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工作目标。既要注重工作的统一性,又要注意地区的差异性,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相衔接,重实际、讲实用、求实效;既要加强纵向沟通联系,与全市整体工作推进保持一致,又要加强所属各单位和团体之间的横向联合,形成上下联通、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五)检查监督,推动落实

  加强督促检查和监测评估,建立动态协调机制。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的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将检查监督情况及时报告市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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