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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审 议 稿)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2-07-17】

 自20062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下称《科学素质纲要》)以来,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深入推进我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29号)和景德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意见的通知》(景府办字〔201058 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方针,围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安全健康、促进创新创造”主题,全面实施科教优先战略,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资源共建共享为抓手,以服务基层为着力点,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大科学技术教育力度,丰富科技传播和普及渠道,推动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全市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以及社区居民等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全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市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省会城市的水平。

 三、目标任务及工作措施

 “十二五”时期,全市以争创科普示范县(区)为抓手,将围绕五大重点人群,主要完成以下目标任务:

 (一)实施未成年人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宣传科学发展观,促进未成年人从小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可持续发展的意识,提高未成年人科学认知水平。

 2、完善科学教育手段,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层次,提高中小学科学教育整体发展水平。

 3、加强养成能力建设,培养未成年人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

 措施:

 1、积极推进基础教育阶段的科学教育。在幼儿教育阶段日常教育中要融入科学启蒙教育;在义务教育阶段,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课程体系和评价办法,完善中小学科学教育课程的设置,使中小学生掌握必要的科学知识与技能,培养良好的习惯和思辩能力;在高中阶段,开设通用技术课、科学教育选修课。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2、开展校外和课外科学教育活动。发挥科技场馆等科普教育基地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和社会实践,增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使其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的综合实践能力。大力开展大手拉小手科技传播行动、“科普大篷车”进校园等活动,发挥家庭教育在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团市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人保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妇联、市科协

 (二)实施农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提高农民科学发展意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促进广大农民掌握和运用先进技术发展生产,提高农民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

 3、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提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能力。

 措施:

 1、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农村科普活动,拓宽农民科学素质教育的渠道。以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为载体,以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保护耕地、发展循环农业、低碳农业、建设生态家园为主要内容,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农村科普活动,倡导卫生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努力在广大农村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风尚。

 2、构筑农村科技教育培训体系。充分整合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发挥好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在农村科技培训中的作用,结合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科技入户示范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阳光工程、实用人才培训、双学双比活动、巾帼科技致富工程等,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的创业、创新和创造能力。到2015年,全市年均培训农民不少于10万人次,培养持有涉农专业学历教育毕业证书或农业岗位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农民1万人。

 3、大力实施科普惠农工程。深入开展科普惠农行动计划、农村科普致富“十百千”示范工程,总结推广科技入户等做法,推进科普惠农工程深入实施。依托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龙头企业等单位,充分发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普带头人的科普宣传、科技咨询服务作用,不断壮大农村基层科普队伍。设立市级专项奖励基金,推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的实施。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保局、市卫生局、市新闻出版局、市文广局、团市委、市妇联

 (三)实施城镇劳动者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提高城镇劳动者科学发展和健康生活的能力。

 2、提高城镇劳动者职业技能和创新创造能力。

 3、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和适应城市生活的能力。

 措施:

 1、加强对城镇劳动者的科技教育培训。将科学发展和健康生活内容纳入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课程及培训教材,将有关科学素质的要求纳入相关职业标准,并作为各类职业培训、考核和鉴定的内容。深入实施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广泛开展妇女岗位培训和创业技能培训,激励妇女在工作岗位建功成才。

 2、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建设和基地建设,通过开展大规模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突出中青年骨干人才、学科带头人、科技经营型创新人才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培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大练兵”“争创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树新时代职工形象”创建等活动,把科学素质教育纳入“文明职工”“职工之家”评选标准。

 牵头单位:市人保局、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文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四)实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提高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执政能力。

 2、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科学素质。

 措施:

 1、加强规划部署,把提高科学素质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长期任务。认真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12015年公务员培训纲要》,将提高科学素质纳入干部学习考核指标。依托各级党校,在领导干部培训中,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纳入教学计划。

 2、开展各类科普活动,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围绕景德镇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举办高端科技报告会等各类科技知识讲座和报告,有计划地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到科研场所实地参观学习。

 3、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选拔录用、综合评价中体现对科学素质的要求。在党政领导干部任用、竞争上岗的考试大纲和题库中,强化科学素质内容。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监测、评估标准制定工作。推出一批注重科学素养、弘扬科学精神、提倡科学态度、讲究科学方法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典型。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保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五)实施社区居民科学素质行动

 任务:

 1、重点倡导和普及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低碳生活、安全健康等观念和知识,促进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形成。

 2、促进社区居民科普知识应用,提升社区居民应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改善生活质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3、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的学习型社区,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

 措施:

 1、开展主题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开展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各类群众性的主题科普活动。围绕生态文明、安全健康、节能环保、防灾减灾等内容,开展科教进社区、卫生科技进社区、全民健康科技行动、社区科普大讲堂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资源。面向进城务工人员,重点开展提升自身素质、适应城市生活的宣传和教育活动。

 2、提升社区科普服务能力。发挥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等公共服务场所和设施作用,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型传媒开展科普宣传。健全街道科协、科普协会,社区科普小组等组织。开展科普示范社区、楼宇、家庭等创建活动。

 3、搭建社会化的社区科普工作格局。整合社区及周边科普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鼓励学校、企业、科技社团、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和部队积极参与社区科普活动。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妇联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

 (六)实施科学教育与培训基础工程

 任务:

 1、加强教师的科学素质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科学素质和水平,培养一支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科技辅导员队伍。

 2.加强科学教育培训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培训场所、基地,配备必要的教学仪器和设备,为开展科学教育与培训提供基础条件支持。

 3.加强科学素质教育教学研究,改革教学方法,形成适应不同对象需求、满足科学教育与培训要求的教学方法。

 措施:

 1、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培训。鼓励高等院校增设科学教育相关专业,着力培养科学教育的专门师资。在职教师培训增加科学教育内容,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与课程实施能力建设,开展中小学科学教师之间的业务交流。以县及县以下幼儿园、中小学科学教育教师培训为重点,加强科学教育骨干教师培训。

 2、加强科学教育与培训的基础建设。建立健全中小学实验室、图书室,充实科学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图书等,并面向社会提供服务。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网络资源建设,支持和鼓励现有科学教育网站扩大科学教育资源。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科学教育资源建设。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大学、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教育机构、社区学校等公共机构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3、加强科学教育研究。按照普及性、基础性、发展性的要求,促进科学课程的完善与发展,更新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内容的趣味性、直观性和吸引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为重点,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科学教育培训,改革与探索成人教育教学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人保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七)实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任务:

 1、繁荣科普创作,注重科学与艺术、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结合,开发、创作一批优秀科普作品。

 2、集成全市科普资源及信息,建立共享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

 3、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制作的社会化运用,积极推动科普资源产业发展。

 措施:

 1、加强科普资源的开发与集成。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作品创作。调动科技工作者进行科普创作的积极性,把科普作品纳入市“科技进步奖”评选范围,鼓励和支持科技工作者从事科普创作和科普理论研究,促进优秀科普作品不断涌现。

 2、促进科普资源共享。继续加强景德镇陶瓷数字科技馆建设,结合有线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数字景德镇建设、政务网乡乡通工程,集成国内外现有各类科普信息,建立市级数字化科普信息资源库和共享交流平台,通过互联网等方式为社会和公众提供科普服务。开展主题科普展览巡回展出,推动展览和展品在全市各类科普场馆之间交流。

 3、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立健全科研与科普相结合的有效机制,在各级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工程项目立项、验收时,将科普任务、科普效果纳入其中,推动项目承担单位做好科普教育工作。鼓励支持科研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公众介绍科研最新发现、展示科技创新成果,将科普工作作为科技工作者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高等院校向社会开放科研设施,开展科普活动。

 牵头单位:市科协、市科技局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

 (八)实施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任务:

 1、提升大众传媒的科技传播质量。

 2、加大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

 3、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科技传播中的积极作用。

 措施:

 1、加大各类媒体的科技传播力度。大力传播科普文化,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传播科技知识、宣传科普工作,进一步提升“365bet中文网址网”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中的作用。制定鼓励大众传媒开展科技传播的政策措施,推动电视台、广播电台、各类网站增加科技节目的播出和链接时间,报纸、杂志等开辟专栏、专版,加大科普内容的宣传报道。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事件的正确舆论引导。

 2、提升大众传媒从业者的科学素质与科技传播能力。各类媒体配备一定数量的科技记者,具体负责科技宣传报道。吸收自然科学类专业毕业生充实科技宣传报道队伍。加强科技宣传报道人员业务培训。推动科技社团、专家学者与媒体交流互动,提高媒体从业者客观准确报道最新科技创新成果、具有科技背景的社会热点、自然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3、打造各类媒体科技传播品牌。依托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大众传媒,积极打造、培育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有影响的科普宣传品牌栏目。加大科普内容的创作、出版、发行的政策扶持力度,协调有关部门编辑出版和制作图文声像等科普读物发放基层,形成一批在业内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科普出版物。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广播电视台、市日报社、市科协

 (九)实施科普基础设施工程

 任务:

 1、大幅度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整体服务能力,增加公众提高自身科学素质的机会与途径。

 2、优化科普资源配置,加大科普基础设施总量,形成较为合理的全市整体布局。

 3、基本建立科普基础设施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

 措施:

 1、加快科技场馆建设。依托现有社会设施,推动在全市所有的县(区)建设具备科普教育、培训和展示等功能的县级综合性科普活动场所。“十二五”末,在陶瓷创意新区建成景德镇市科技馆。

 2、加快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十二五”期间,市级科普教育基地总数达到20个以上,并定期向社会免费开放。推动市各类教育基地、陶瓷博物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文化馆(站)、主题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景点等增加科普内容。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或展览馆,建设专门科普场所。大力推进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每个县(区)至少创建一座环境教育基地。

 3、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到2015年底,全市一半以上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科普画廊(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鼓励有条件的成人教育机构、中小学等利用现有场所建立青少年科学工作室。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十)实施科普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任务:

 1、着力提升科普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培养和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素质优良的专职科普人才队伍。

 2、稳定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兼职科普人才队伍,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

 措施:

 1、全面提升科普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重点建设专职科普人才队伍。依托科技工作者、中小学科技辅导员、大众传媒的科技记者和编辑、科普场馆展教人员、展教品开发人员等建立专业性科普人才队伍。结合中小学科学课程设置和课外科普活动,重点在中小学和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建立专职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高等学校在现有专业教学中加入科普内容或设立与科普相关的研究方向,培养从事科普活动与研究的高端人才。

 2、大力培养面向基层的科普人才。加大对基层一线优秀科技工作者的奖励和扶持力度,采取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景德镇青年科技奖”和“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表彰活动,努力形成优秀科普人才脱颖而出的局面。结合实施瓷都英才工程、科技经营型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培养一批面向农村、学校、社区、企业的科普人才。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农村科普带头人、中小学科技辅导员、社区工作者和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充分调动科技、教育、传媒等社会各界以及大学生、离退休工作者等社会群体参与科学素质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发展壮大科普志愿者队伍。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人保局、市科协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文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

 四、组织保障

 1、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要按照《科学素质纲要》要求,将有关任务纳入相应工作规划和计划,充分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市科协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公民科学素质建设。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负责领导当地《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把实施《科学素质纲要》重点任务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纳入目标管理考核。

 3、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全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沟通职能,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会议和科学素质纲要实施工作推进会,推动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

 4、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各级政府根据财力情况和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发展需要,提高科普经费投入水平,并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逐步达到县(区)人均0.8元、市级人均1元的标准。各级政府要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公民科学素质建设。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根据承担的《科学素质纲要》实施任务,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统筹考虑和落实所需经费。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赞助、捐赠科普事业,形成财政拨款、单位投入、企业赞助和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资金支持的多渠道科普经费投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公益性科普事业实体、捐助建设公益性科普设施和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

 5、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要对落实《科学素质纲要》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强化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研究和经验交流。各成员单位要在本系统内开展督促检查,做好工作总结。对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大力宣传科普先进人物和典型经验。

 6、进度安排。第一阶段:启动实施(20126月前),推动和指导各地制定本地区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1-2015年),组织制定本方案中10项重点工作的具体推进计划,并做好方案实施动员和宣传工作。第二阶段:扎实推进(2012-2014年),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测评估,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15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对2011-2015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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