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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的通知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2-07-1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已经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2年7月12

                                                        

                                                        

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2012711日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

 为做好《景德镇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12015年》(以下简称《纲要》)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市政府成立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并制定以下工作规则。

 一、主要职责

 市领导小组负责对我市实施《纲要》工作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纲要》实施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实施中有关重大问题;对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实施工作督促检查。

 二、会议制度

 市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制度。

 (一)全体会议

 市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部署我市《纲要》实施中的重要工作;

 2、听取实施工作进展汇报;

 3、审议实施工作中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1-2次,组长可视工作需要临时提议召开。根据讨论的议题安排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列席。  

 (二)专题工作会议

 市领导小组专题工作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专题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和会议内容由组长确定。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协,承担市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办公室的职责是:提出我市实施《纲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督查落实市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承办市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办公室负责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与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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